
《文史哲》

文史哲科学小论文(关于文史哲方面的文章)
按照学术惯例,论文第一作者一般是论文的主要贡献者,包括主写作、观点提出、实验设计等,往往只有一个第一作者,但目前却出现了许多论文共有的第一作者(注明在论文说明中)。 后来的一些作者是实验具体实施、实验数据提供、部分内容编写等研究的合作者,通信作者是项目的管理者和负责人,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,同时也是研究开展的保障,因此通信作者是领导或项目组负责人
文史哲科学小论文,只有一作和二作才有份量是吗?
大家好。 我是有温度和灵感的高中人才真经,很关注高中人才的事情。首先,让我来说明一下作者排行榜在论文中的讲究。 论文的第一作者一般是论文的主要贡献者,包括主写作、观点提出、实验设计等。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只有一个第一作者,但至今仍有许多论文出现了共同的第一作者(在论文的说明中有明确记载) 后来的一些作者是实验具体实施、实验数据提供、部分内容编写等研究的合作者,通信作者是项目的管理者和负责人,对研究结果的真实性负责,同时也是研究开展的保障,因此通信作者是领导或项目组负责人
很多时候,第一作者是观点提供者,第二作者是笔者,比如很多研究生论文写完后,就挂导师的第一作者。 第三、第四作者基本上只是合作者。
对于非第一人的作者,我建议老师们,例如,某篇论文100分,其第一人和通讯作者的贡献应占80%,其他作者应按贡献分成剩下的20%。 即使没有三作四作,也只有20%的贡献。 而且,这20%的价值还取决于论文的价值。 如果说CNS这样的顶级期刊的价值是100的话,那么普通中文的核心价值大部分只有一位数(当然人文社科领域也有牛的中文核心期刊)。 再乘以20%的话,几乎可以无视。
另外,就论文中作者排行榜的认可进行说明,从上述分析来看,第三、第四作者的贡献度并不明显,因此评价时的难度较大。 而且论文作者排行榜的认定和认可因地而异,除了常见的职称评审外,还有研究生学位认定、人才招聘、年审、人才称号评定等,每所学校对作者排行榜掌握的尺度都不一样。
一般来说,在团队内评定贡献时,第三、第四作者的贡献必须得到体现和体现。 否则,大家都想当主角,没人愿意给别人做嫁衣。 因此,年度审查、业绩发行,特别是在有经费自的团队中,第三、第四作者也能获得回报。
另外,在人才称号评估中,一些第三作者的论文也有可能成为申报者的代表作。 这是因为这些论文通常像nature论文的第三作者一样,比4区SCI更有价值。
但在职称评审、学位认定、人才招聘工作中,非顶级期刊论文的第三、第四作者基本上是无用的。 正确评价是因为难度太高,意义不大。
另外,由于国内学术界对论文作者的排名认定并不严格,所以对同一篇中文核心论文,可以是一个作者,也可以是两个、三个、四个作者。 有贡献的可以写,没有贡献的可以写,明明知道徒有其名,但谁也不报警。 所以,对于国内学术评价者来说,底线是第一作者。 当然,由于目前我国学者的论文灌水已经渗透到全世界,许多国外期刊第一人以外的作者也不太靠谱(注明具体贡献也不一定靠谱)。 所以,第三、第四作者得不到认可,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学术界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吧。